目前分類:政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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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歲。

        統一了。

      我嫁給外國人了。

      其實想來想去,嫁給外國人這件事帶來的衝擊比統一還要大。或許是因為我從來就沒想過自己會嫁給外國人,但卻常常想到統一。印象中似乎人人都知道統一快要來 了,統一像是白蟻躲在書櫃裡悄悄的蝕著木頭。平常是看不到白蟻的,只能從灑落地面的木屑推測白蟻的存在。然後有一天轟隆一聲書櫃就垮了,人們也不太驚慌, 好像早就知道會這樣似的。雖然頗為憤怒卻不惶恐,統一就是這樣。

      統一來臨的那一天並沒有太特殊的徵兆,天氣也很平常,沒有那種傳說中的詭譎的風或是莫名的雷電,甚至還出了太陽。總統府升上五星旗的時候,沒有人立即反應過來。忽然間總統就變成特首了。接著特首發表了演說,中華民國便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了。

      人們說這叫和平統一,因為街上沒有解放軍也沒有坦克,天空中連鳥的影子都沒有呢。或許遙遠的地方有一些飛彈部屬,但因為不在視線範圍內所以也不重要。總而 言之整個統一的過程都太平和也太安靜了,導致人們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反應,甚至還有一種「這大概是夢吧」或「我應該是聽錯了」的感覺。人們等了幾天, 期待社會上最激進的份子上街頭抗議,那時候他們(或部份的他們)就可以跟著走上街頭抗議。可是這些激進的人忽然都消失不見了,不知道什麼原因反正就是沒有 出現,總而言之街上雖然沒有解放軍和坦克,卻仍然平靜得彷彿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

      等到人們想起來應該要憤怒反抗的時候,國際上早已承認了統一的事實,公安也代替警察開始巡街。簡單來說要改變的話已經來不及了,如果不接受的話就有可能被 殺死。當然那個時候死了很多人,但也都是無聲無息的死掉的。半夜走在巷子裡就有可能被抓走殺掉,如果一個人住的話房子也可能被入侵然後被殺死。但公共場所 卻從來沒出過事,治安好像還比以前好。或許殺人者不想讓人知道他(們)的意圖所以才偷偷摸摸的幹,通常一個人死了之後他的親朋好友也會跟著被殺,所以連報 案都省去了。

        許多人被殺死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就像是面對明明知道有白蟻蛀蝕而倒塌的書櫃一樣,好像除了些微憤怒之外也就必須無可奈何地接受了。畢竟地板上 的木屑已經長久預告書櫃將倒塌的事實,所以人們也不過是等著必然發生的事情發生罷了。而且最憤怒的人都死了,活下來的都不是那麼憤怒的人,因此時間一久, 社會又回復了安祥快樂的氣氛。島上的人跟大陸來的人也都處得很好的樣子。

        其實統一時候的狀況都是別人事後告訴我的,因為當時我正好在國外。有一天一個朋友跟我說我的護照報銷了,因為中華民國不存在了。一般來說應該要去大使館辦 一些手續才對,但我只覺得一切都無所謂,因此對於手續什麼的也不太熱衷。這時候有人提議我應該要嫁給外國人,因為這樣就不用當中國人了。我想了一下發生在 中國的六四、法輪功、三鹿奶粉、還有數不清的黑心商品,覺得當中國人實在很恐怖,或許嫁給外國人是個不錯的選擇。

        事實上在那種情勢下要嫁給外國人並不困難,通常只要表示「我是臺灣人」就會被投以同情的眼光。有一個外國男人跟我說:「這世界上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成為一個中國人」,不久,這個外國男人成了我的丈夫。

        我的丈夫一直鼓勵我參加「臺灣同鄉會」之類的組織,他自己也捐了很多錢幫助他們建立游擊隊。我原先很懷疑游擊隊是否真的存在,不過後來有一天我的丈夫跟我說他要去台灣打游擊,那時候我才瞭解這一切都是真的。

        送我丈夫去搭船的時候,一股超乎現實的現實感向我襲來。我像瀕死的人一樣看見自己的人生跑馬燈,然後看到,三十一歲,統一了,我嫁給外國人了。現在這個外 國人要搭輪船到菲律賓,然後再換小漁船去臺灣打游擊。我忽然感到非常的憤怒以及莫名其妙,我為什麼要嫁給一個要去臺灣打游擊的外國人,或者臺灣為什麼會被 統一,或者我為什麼會三十一歲。這些事情從來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發生了,好像我對自己的人生一點辦法都沒有一樣。

        我忽然想起幾年前遇到特首(以前的總統,現在的特首)的情景。當時的特首還只是市長,我跟他在同一家餐廳用餐。特首坐在一個隱密的角落,身旁有一個長相端 正,身材挺拔的男子。現在回想起來覺得特首也真是可憐,明明喜歡男人卻還要跟女人結婚。這麼說起來,特首好像也不太能控制自己的人生喔。

        不過不太能控制自己人生的人卻處處影響別人的人生,我也不太清楚特首對自己的作為是否有所知覺。如果特首只是一個平凡的男同性戀,如果他熱衷的是同志運動而不是選總統,或是推行什麼識正書簡,也許我現在就不需要站在寒冷的港口送我的丈夫去我的故鄉打游擊了。

        我的丈夫穿著厚重的藍色外套,圍巾把一部分的頭髮捲了進去。我想起他的陰毛跟頭髮一樣都是金色而卷曲的,第一次看到的時候還嚇了一跳呢。想到昨晚還跟這個 男人做愛,今天就要分別了,就覺得很不可思議。男人擁有的是西方尺寸的陰莖,只有性交的時候才會這麼清楚的意識到,我是在跟一個外國男人做愛呀。

        他說他一向喜歡臺灣女人,因為我們看起來總是可憐兮兮的。尤其統一之後又更可憐了。所以無論如何他一定要跟臺灣女人結婚。對我來說嫁給外國人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啊,他卻當作行事曆上面的行程呢。

        我的丈夫終於上船了,離開前他緊緊抱了我一下。我總感覺他大概不會回來了。我想我到底還是愛他的,這麼說起來也不太需要埋怨特首害我嫁給外國人。忽然間我 眼前浮現特首和中國男人性交的樣子,特首看起來好像很幸福。或許到頭來特首愛男人也愛中國人,我們不過就是用自己微不足道的人生,成全了他個人的幸福罷 了。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我的三十一歲]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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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接任「扁案」辯護工作近半年來,親眼目賭台灣司法的亂象,令人痛心。本來對於此一國人矚目的世紀大案,期望能藉此展 現台灣法治及司法健康成熟的一面,沒想到剛好相反,一些正常法治國家所不應發生,而只有在專制獨裁國家才會發生的現象,竟然在本案都發生了。今藉此文批露 此一現象,無非是希望台灣應再次澈底改造我國的司法,建立公平、公正、有憲法意識、受尊重及信賴的司法。

以行政手段換法官,公然干預司法,違法違憲
陳前總統二次遭公開抽籤而受理本案的周占春法官無保釋放,執政者為了押扁,竟然公然以司法行政之方式干預審判,藉由違法違憲之方式換由蔡守訓先生來審理及 羈押陳前總統。也就是說,為了押扁,竟然可以公然干預審判,以司法行政之方式換法官,讓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而更離譜的是,這種公然干預換法官是嚴重地違 法違憲,一般有點良知的法律人或法官絕對不會配合,然而,蔡守訓先生為首的合議庭竟然也甘之如飴,笑罵由人,真的是創造台灣二十一世紀的司法奇蹟。

特偵組洩露案情給媒體,藉媒體審判之方式打擊陳前總統,並變相剝奪其受公平審判之空間
陳前總統早已被部分媒體塑造成「罪人」的形象,不僅一般民眾帶著有色眼鏡看待本案,甚至連審理本案的法官亦難免被媒體影響、污染心證、而對陳前總統充滿偏 執與成見,在如此惡劣的先天環境下,律師如何進行體制內、體制外的實質辦護,為自己的當事人平反以及爭取最起碼的公平審判權,過程中實在是步步危艱。

而本人在陪同陳前總統前往特偵組訊問時,發現竟然早上的偵訓過程,下午的晚報就一五一十的批露,足見特偵組洩密的情形相當嚴重。甚至有記者還主動告稱,特偵組提供偵辦之內容供媒體打擊陳前總統的情形,讓其看不過去。可見此種藉由洩密以打擊陳前總統之作法及心態可議。

羈押、延押不合理、不合法且不合憲
再來看的是我國落伍的羈押制度,對照鄰國日本的立法例,偵查中羈押期間為最長二十天,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相形落後,仍有押人取供、押期過長等違反人權之弊 病。無論官方如何將羈押胭脂抺粉為「必要之惡」,事實上,看守所就是監獄,看守所就是把所有尚未定罪的被告都當成是有罪人在處罰。不可諱言,我國現行羈押 制度確實違反聯合國「一九六六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有待修法。在「扁案」審理過程中,一再向蔡守訓先生主持的合議庭表示,在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 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後,司法人員應該與時俱進,對於我國過長的押期,做最謹慎的考慮、並做出最符合修法方向的羈押決定。然而,「扁案」的合議庭卻草率 漠視,自創非法羈押之理由,違法違憲。

尤 其是,蔡守訓先生所主持的合議庭,表面上羈押的理由包括串證、逃亡之虞,但延押的裁定卻履履出現:「被告為卸任總統尚有社會影響力」、「被告出書」、「接 受外國媒體採訪」、「由卸任總統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前往看守所會見者不乏社會知名人士」以及「攻擊司法」等無關乎羈押法定要件的理由,在在透露出合議 庭無法嚴守法律所規定羈押之要件,而自創羈押理由,透露出其羈押有報復性及懲罰性,但是,羈押並不是用來報復及懲罰,可見其羈押、延押已違法違憲。

漠視陳前總統的健康,顯不人道
陳前總統好好的一個人,從去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押到現在全身都出現問題,例如,依台北縣立醫院之診斷,陳前總統的心、肺、眼、腳都已出現問題,走路也變成跛 行,上下囚車也會喘。但是,蔡守訓先生的合議庭,竟然說陳前總統一切正常。

當羈押中的被告在開庭過程中身體極度不適的時候,不具專業醫學知識的法官,竟然不是送醫,而是在法庭上傳紙條,並輕挑嘲笑當事人,立即宣布還押看守所,草率剝奪被告戒護就醫的人權?令人難以置信。

如 果不是陳前總統在還押看守所後,以不食、不飲水方式進行抗議,始遭看守所戒護送醫,並經臺北縣立醫院診斷證實陳前總統確實有心、肺、眼及足等多項病症,其 中包括心肌梗塞的前兆即冠狀動脈粥狀硬化、以及有失明可能性的青光眼,陳前總統不就含冤被誣指為作戲了嗎?法院可以輕視被告之健康及人道至此嗎?

欠缺憲法意識的年輕無社會歷練的法官制度,顯有改造之必要
再從其他的角度來看「扁案」,仍是問題叢叢。

(一) 首先,「扁案」的合議庭不具有憲法意識,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強調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應予尊重,司法機關不應任意介入總統此項特權。然而,「扁案」的合議 庭卻猶指陳總統核定絕對機密的行為無效,這樣的做法不但逾越「刑事庭」的分際、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不尊重「憲法上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更應正視的 是,依合議庭的見解,以後台灣根本不需要有行政機關,一個法官就可以把行政機關給完全否定、推翻掉,這十分地嚴重。

(二) 其次,本文作者多次聲請勘驗偵訊中的光碟,發現諸多的弊端,以李界木於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偵訊光碟為例,經「扁案」合議庭於九十八年三月十日當庭勘 驗,即發現:(1)特偵組檢察官共有二十四次的脅迫、恫嚇;(2)計有三十二次打斷李界木,不讓其連續陳述;(3)總共有五次脅迫、誘導李界木一定要指摘 總統府的會議,是由陳前總統指示採取第一方案;(4)總共有兩次以利誘方式,要李界木認罪自白;(5)計有一次以詐欺方式要李界木自白。從勘驗光碟的過程 中,可以看到特偵組一再脅迫李界木若不配合,將變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來訴追(註:事實只有一個,該適用什麼法條、就應適用什麼法條,豈有配合就 訴追輕罪、不配合就訴追重罪,變來變去的道理),更一再恫嚇將「清算」李界木的財產,檢察官甚至說出:「五人共識五人一起辦」、「筆錄做出來,你會死的很 難看」、「你真的會傾家蕩產」、「把你押起來是為了讓你有台階下」等恐嚇性用語,顯然構成刑事訴訟法第一五九條之一 「顯不可信之情況 」,依法前開偵訊筆錄不可做為證據。可是即使法官自己都親眼看到特偵組不擇手段的違法辦
案實錄,「扁案」合議庭事後仍裁示該次偵訊筆錄具有證據能力,那麼勘驗光碟作什麼?根本沒有用。「扁案」偵查期間的違法情形嚴重,「扁案」合議庭卻甘為違 法之偵查程序背書,實難杜攸攸之眾口;三位法官人明明身在法庭,法官的眼睛硬是對特偵組的違法視而不見,法官的耳朵硬是對「扁案」律師的訴求置若罔聞,當 法庭審理流於形式,法庭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最後的結果絕非法治國家正當程序所應許。

審理至今,更顯陳前總統的清白
事實上,「扁案」審理迄今,陳前總統的清白益發清楚明瞭,茲分三大案簡要說明。

(一) 國務機要費案的部分:(1)總統府會計處從上到下重要的幹部,共計有五位證人(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科長梁恩賜、邱瓊賢、藍梅玲及蘇志)的供述,已證明 慣例上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2)其次,包括行政院主計處、總統府、審計處三個行政機關的函覆意見,也都說明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3) 如比照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陳前總統擔任元首任期內,國務機要費確實「因公支出」用罄,並無不法所得,可見陳前總統涉及的 「國務機要費」乙案,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制度設計問題,實不應強行羅織陳前總統入貪污重罪。

(二) 龍潭購地案的部分:本案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如林百里、辜成允、蔡銘杰、蔡銘哲、辜仲諒、魏哲和、李界木及夫人吳淑珍等八人皆已在法庭具結供述證明陳前總 統與龍潭案無涉。可見陳前總統在審理過程是經的起考驗。否則焉有所有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都作證與陳前總統無涉。今合議庭竟然在庭訊時,對於有利於陳前總 統之證人,明顯表現出敵視及責難的語氣及詰問,其態度顯有可議。合議庭之指揮及訊問過程,應展現公平、公正,及平和的態度,且不有先入為主偏頗的訊問態 度,也不應該因為過程中有其他公務員行為具有瑕疵,即懷疑國家「兩兆雙星政策」。而既然八位共同被告及證人既然證明陳前總統無辜,亦應尊重,而不是凡事以 懷疑有色的眼光去對待及過度推論,此是檢察官的角色,誠非法官所應辦演的角色。

洗錢案的部分:由共同被告及證人林文淵、黃芳彥、黃維生、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葉玲玲、徐立德、蔡鎮宇等九人的供述,足以證明陳前總統從來不管錢,且足以證明總統未曾參與開戶、匯款或轉帳等行為,清楚勾勒出陳前總統並無參與洗錢的事實。

扁案凸顯台灣司法再改革的迫切性
自接任「扁案」委任以來,曾見聞過特偵組的吳文忠檢察官「扣應」到「全民開講」的言論,吳文忠檢察官在媒體上公開表示「扁案起訴」有「漏洞」、有「爭執空 間」、「不是沒有無罪的可能」,更可見扁案的起訴確實有草率、證據不足等問題,令人難以理解地是「扁案」合議庭對於檢方的問題反卻沒有任何反應;甚至,近 半年來的審理,交互詰問的諸位證人都指出陳前總統並未涉及貪污,合議庭卻置之度外,執意延押陳前總統,顯然讓交互詰問之制度空洞化?也讓律師在法庭上的辯 護活動只是變成讓「扁案」合議庭正當化其審判權的理由,誠屬悲哀;更遑論,「扁案」律師所提出種種符合人權、符合法治的訴求,合議庭皆置若罔聞、聽而不 理,執意違法、違憲審理「扁案」。當法院的審理徒具形式,聽不進當事人任何聲音的法庭只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法庭,這是台灣司法的悲哀。希望藉由本文 能喚起社會大眾正視「扁案」違法違憲的問題,支持司法改革之呼籲,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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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編號:3242,3438



為TBA舉辦的室內合法集會【串聯台灣,佈落希望】網聚活動,受到編號3242,3438兩位警員不當的盤查妨害,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嚴正的抗議!!


事情的過程如下:

協會工作人員的記錄:

1。內政部合法登記成立之台灣部落格協會,在2009/03/28 (六) 11:30am~5:00pm,於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 4樓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會議室,舉辦【串聯台灣,佈落希望】網聚活動,現場有多位知名人士如謝長廷,卡神楊蕙如,Freddy及兩位市議員簡余晏和顏聖冠出席,立委涂醒哲並在節目一開始時現場連線演講。

2.在活動前幾天,台北市中山分局多次打電話至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關切此活動,造成所方事務人員非常困擾,其中一位廖巡佐承認他至少打過一次。

2.活動前一日,部落格協會工作人員致電給廖巡佐,留下聯絡方法,請他以後有活動問題直接跟主辦單位這邊聯繫,不需要騷擾提供場地的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以免我們往後場地借用困難。

3.活動當日,有兩名著制服的警察至活動會場門口,首先詢問工作人員活動結束後,是否會上街陳情,表示上級指示前來關切。但是動內容早經公告上網,節目時間表中並無任何走出室外活動的規劃。

4.員警接著進一步詢問活動相關資訊,包含活動內容性質,參與人員是哪些,重要人物有誰,活動會辦幾天,主辦單位,負責人等等。事實上,這些訊息早已公告在網路上,至少超過一週。

5. 部落格協會秘書長告知警員協會專用手機號碼和網路ID,表示如果有需要,我們有活動詳細文案可提供。員警進一步問秘書長姓名,我們也提供了。然後員警向秘 書長要身分證字號,但秘書長表示要身分證字號會不會太過份了,後來員警又要出生年月日,但我們沒有給他。在這個盤問個人資料的過程中,市議員顏聖冠的辦公 室主任百惠在現場,並請問警察是依照哪條法令執行勤務,但警察沒有回答。

6.警察後來與百惠表示,本來是保防組要著便衣來關切,是因為沒空,所以換她們來。

7. 言談中,員警一下說是分局長請她們來,一下說是上級,一下說是中山分局廖巡佐,口徑不一致。3月30日,市議員簡余晏和顏聖冠舉辦記者會,以此事詢問警局 保防主任與其他相關警察單位人員,結果他們推說因為禮拜六放假,細節不知道,到底是誰派這兩個警員過去,他們去也不清楚。

8.記者會後來警方提到是廖巡佐或是何警員,並表示後來案件轉給長春分局,是長春分局警察到場。

中央社的報導:

【中央社】台灣派部落格協會上週6舉行「網聚」活動,遭兩名員警上門瞭解聚會內容。北市議員簡余晏、顏聖冠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警方侵犯人權;北市警局則表示會進一步查明事情經過。

記者會上午在議會2樓民進黨團辦公室舉行,當天參與網聚活動的「 卡神」楊蕙如也出席說明經過。她表示, 台灣派部落格協會上週6租用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一棟民宅4樓進行 音樂網聚活動,並追思鄭南榕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

但兩名身著防彈衣的制服員警卻聲稱「奉上級指示」上門盤查, 要求台灣派部落格協會秘書長「綠正妹」說明聚會內容, 以及出示身分證、手機號碼等個資。

簡余晏、顏聖冠認為,這僅是一個單純室內聚會, 兩名員警不僅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並踐踏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議員要求北市警局兩天內提出說明與相關懲處;對於警方「 私闖民宅」行為,形同過去的警總, 兩人都主張應該廢掉保防室在警局的組織架構。

出席記者會的北市警局保防室主任蔡萬來表示, 兩名中山警分局長春路派出所的員警既然身著制服盤查, 足以證明員警行為是公開的,希望議員提供相關資料。 中山警分局保防組組長李天衡也表示, 由於下達指示的何姓警務員今天休假,會進一步釐清當天事情經過, 若員警有作為失當,會依規定懲處。

簡余晏部落格對此事的說明:

http://www.yuyen.tw/2009/03/blog-post_30.html

記者會錄影:








以我個人的觀點,員警在這個事件中,A.涉及公務員侵害了憲法中的言論,講學和集會自由,B.妨害集會遊行法中人民合法的集會,C.也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有關查証人民身份的六種情況:


A.員警在這個事件中,可能涉及公務員侵害憲法中的言論,講學自由和集會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表現自由)

人民有
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四條(集會結社自由)

人民有
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其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B.員警在這個事件中,也可能涉及妨害合法集會:


集會遊行法

第五條(妨害合法集會遊行之禁止)

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
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第八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第三十一條

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C.在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明確的規定了警察可以查証身份的對象,包括1。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2, 3, 有事實認定將有犯罪,4,可能犯罪之場所,5,需有許可之場所,6,指定管制場所
等。我們當天的活動,完全沒有出現這六種情況中的任何一點,而且,員警也沒有告知我們盤查的『事由。』員警要了解此活動,可以經由網路公開訊息得知活動的流程,參與人員和細節,工作人員也曾主動致電警局說明,員警的實際行為顯然不合乎法條中要求的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的原則。(註:本活動訊息早在一週前在網路公佈,請見此http://tba.tw/news/?newsinfo&id=51)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 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員警應該很清楚,身著制服對一般人民盤查會造成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也會妨礙一個人民團體的形象。身為台灣部落格協會的理事 長,我強烈要求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出面為此事道歉,並向所有的台北市民說明,員警根據那個法條何種理由進入私人的室內場所執行這次盤查勤務?是否有更多類似 的情況常在發生?有沒有濫權,影響人民權益的問題?




P.S.


P.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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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跟我之前講的一樣~這時候來一條財產來源不明罪

不是可以把阿扁打入十八層地獄嗎??

來阿!等什麼??

我操你媽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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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來源不明罪 立院審議受阻/王清峰:講原因會難堪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增訂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政院版「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未能在立院上會期三讀。對法案審議「受阻」的原因,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語出驚人表示,原因彼此「心知肚明」,有些話不必攤開來講,否則只會讓大家難堪,犯不著。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說,民進黨支持增訂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但很奇怪,這是馬英九說過多次要推動的陽光法案,委員會召委都是國民黨立委,為何拖這麼久都不肯排進審查,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原因?王清峰應把話說清楚,是誰在擋案?國民黨在怕什麼?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清池則將批評箭頭指向王清峰,他說,王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內容」,不僅傷人傷己,更傷害兩院關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修法,去年五月就審過吳志揚立委提案版本,考量涉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還召開公聽會,並赴香港考察,同時請行政部門就無罪推定精神的原則提出新修正版,但始終沒有看到版本,沒道理勉強立院排案審查。

「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被馬政府列為建立廉能政治的重大陽光法案,但去年十月三日在立院付委後,藍軍召委未排進委員會議程,引發自家人扯後腿的爭議,也引起揣測,是否因部分立委反對將民代納入適用對象,才導致案子推不動?

王清峰在行政院政策說明會,被問及此案受阻因素時表示,原因彼此「心知肚明」。王清峰強調法務部非常希望將此案列為優先法案,未來會繼續努力。政院發言人蘇俊賓則說,政院有必要進行溝通,化解可能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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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人前進的道路上倒退.

就像在眾人倒退的道路上前進一般的突兀~

問題是:你是前進亦或是倒退的人?

"紅色戒嚴" 在 台 灣


DVDBillyPan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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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通黨上下皆把打扁當成維繫政權的最後一道特效藥,上週要修貪污治罪條例加重行賄者罪則,是因為陳水扁,昨天修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當然也是針對陳水扁。此項修法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的撤銷條件從涉內亂、外患及貪污罪三審定讞改為一審判決有罪。

國民黨可笑的地方在於,面對自己的買票立委,他們可以提案修選罷法,把當選無效官司從二審改為三審;現在為了打擊陳水扁,卻同時修法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件從三審改為一審,這樣精神不會錯亂嗎?也無怪乎朱鳳芝可以大言不慚地說:「我們代表人民,我們決定就好。」
國民黨立委對此法的說帖更是可笑與矛盾。國民黨立委邱毅抬出公務員懲戒法表示,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就停止其職務,陳水扁已經收押、起訴,其禮遇應在起訴後就被凍結。照此標準,國民黨立委涉賄選被偵辦、起訴的,是不是也該停止其職務?

李慶華更是好笑,他說陳水扁是國恥,是國際笑話,怎能領取總統禮遇?費鴻泰還說陳水扁造成台灣社會的嚴重動盪與不安,還有人要賣血維生。如果說陳水扁是國恥,那李慶安又是什麼恥?而且現在也不是陳水扁當總統,民眾日子過不下去,難道也是陳水扁要負責?

那個之前拍馬屁說「政府官員夠像馬一樣清廉治國身體就會健康」 的總統府副秘書長賴峰偉徹底拆穿國民黨矛盾,賴峰偉坦承,三審定讞符合普世價值,但國民黨此次修法,有其時空性、特殊性,也考量了社會觀感,這是對的。此 言一出,馬上引起心虛的國民黨立委不滿。吳清池拍桌怒罵:「你說這樣修法有針對性,是指什麼?」賴峰偉再一次清楚說出,國民黨此次修法討論陳水扁案情,有 其時空性、特殊性。吳清池就說,國民黨早說這不是針對特定人修法,賴峰偉竟還說有針對性,根本就是缺乏政治敏感度,不適任副秘書長一職。

這就好笑了,每個國民黨立委討論此修法,就在提扁,還要掩耳盜鈴說這不是針對特定人,豈不是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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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要寫給我有緣無緣的台灣鄉親。
各位鄉親啊,你可以從來沒喜歡過民進黨,你可以討厭阿扁,但是,你不可以讓台灣沒有是非啊!你不可以讓台灣失去公道啊!


一樣是政黨輪替執政,
綠營是歹命子不值錢,做對做好不會加分,沒犯錯時弄個假議題來玩玩,犯小錯時無限上綱,犯大錯時鋪天蓋地要乎你死,管他什麼人權正義。
藍營是框金又包銀,有事沒事包裝美化,犯小錯時淡化放水,犯大錯時會硬生生幫忙擋下,全力築起防火牆,維繫其政治生命。


如果馬英九是民進黨員,媒體一定樂不可支,因為有太多材料可以萬箭穿心釀成風暴:波士頓通訊、邱小妹人球、sars風暴、東星大樓、建成圓環、龍山寺地下街、忠孝東路公車專用道、三中案、國發院土地案、東森小巨蛋案、魚翅富邦北銀合併案、北市醫聯合採購案、綠卡、自焚的老國民黨員、貓纜地基流失、颱風天游泳、王永慶的萬言書、、、等等。


一樣是死忠的支持者,
阿扁有國務機要費案,挺扁就是挺貪腐,讓支持者抬不起頭,操弄切割。
宋楚瑜有興票案,挺宋就是不離不棄有情有義,拱他參加兩次大選。
馬英九有黨產和特別費案,挺馬就是給台灣一個希望。


一樣是集會發生流血衝突,
民進黨嗆陳圍城,是暴民、暴力黨、暴力小英。
按照統媒的角度,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拋頭顱灑熱血,緬甸紅番花事件,也是暴民。
國民黨兩次大選選後抗爭,衝突更激烈甚於嗆陳圍城,沒有媒體貼上暴民暴力黨的標籤,定調是作票造假、官逼民反。
紅衫軍倒扁紅潮,是正義之師、沛然不可擋。


一樣是民眾攻擊事件,
李登輝剛卸任時被退役上校潑紅墨水,是李登輝助長台獨撕裂族群,老兵看不過去,咎由自取。
胡自強參加陳雲林晚宴被吐口水,是綠營支持者沒水準、民主蒙羞。
蘇安生踹陳水扁和許世楷,是國慶大典貴賓。


一樣是用廣播號召群眾,
王定宇是公然聚眾滋事首謀,8天起訴。
紅衫軍用電台指揮群眾,是新聞自由、很單純的電台商業行為。


一樣是執行勤務有爭議,
紅衫軍時,倒扁婦女被憲兵摀嘴抬走,憲兵高層數人遭到懲處。
嗆陳圍城時,侵門踏戶的局長高升,打民眾的警察沒事,調派有軍人身份的替代役站第一線的下令者也不動如山。


一樣是社會各角落,
阿扁當家,頭條新聞天天是自殺、燒碳、車禍、溺水、卡奴、偷搶、吃餿水、逞兇的飆車族、共吃一碗麵的單親家庭、吃不起營養午餐的學童、破口大罵火車誤點的旅客、快要活不下去的百姓、凍死的遊民、滿街跑的流浪教師。
馬英九當家,媒體開始注重社會責任,卑微辛苦的小人物一夕之間全部不見了,祥和有禮的新聞多了,吃飯時不用配屍體和裸體。


一樣是法官的心證,
阿扁陳明文蘇治芬,可能會逃亡,上手銬羈押限制出境。
辜仲諒六案纏身,已經逃亡兩年,基於人道考量,不用羈押和限制出境。


一樣是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綠營的是不認罪、無恥、毫無悔意。
藍營的是不計毀譽、捍衛自己的清白。


一樣是辦大案的檢察官,
許阿桂是忍者桂、不畏強權、司法女藍波。
陳瑞仁是司法英雄、有道德良知。
侯寬仁是法匠、十個版面的追殺。


一樣是企業的捐款,
捐給綠營的是賄款、髒錢。
捐給藍營的是政治獻金。


一樣是司法守則,
人人平等和法律無假期,是在辦綠營時說的。
無罪推論和偵查不公開,是在辦藍營時說的。


一樣是教育工作者,
莊國榮評論馬英九父親,是有辱師道、不應續聘。
同一學校的李桐豪呼籲全民槍殺陳水扁,是反應人民心聲。
劉兆玄在冷水坑夜會女主播,是討論國事、無損師道。


一樣是說了×這個字,
莊國榮是爆粗口、怎樣教小孩。
馬英九競選時說×得要死,是突破自我、貼近中南部選民。
競選文宣用趕羚羊和草枝擺,是創意。


一樣是說了人這個字,
白冰冰說謝長廷不是人,媒體說是可以理解的。
江霞說投藍藝人不是台灣人,媒體說是可惡,江霞的後果用膝蓋想就知道。
馬英九說會把原住民當人看,媒體說是口誤,不會把這句話炒得人人朗朗上口,高金素梅也沒有帶人來出草。


一樣是面對媒體不說話,
陳幸妤是結屎面、沒有家教、傲慢。
周美青是酷酷嫂、省話一姐、惜口如金。


一樣是說出對媒體的看法,
呂秀蓮認為大話新聞對她不友善,快,SNG立即連線。
林懷民認為聯合報不要那麼藍,唉,沒幾個人知道。


一樣是發表不同意見,
綠營的人卡粗魯,標題是嘲諷、痛批、砲轟、回嗆。
藍營的人卡高尚,標題是回應、表示、呼籲、語重心長。


一樣是誠信,
媒體用誠信兩字來掐王世堅,草螟弄雞公,不,是雞公弄草螟,弄得你不得不跳海。
媒體不會用誠信來掐馬英九,因為要掐的話掐不完。
李明博有夠倒楣,為了政見跳票要道歉兩次,還要撤換整個內閣。


一樣是罪不及妻孥,
三不五時去堵陳幸妤,最好是拍到她失控發飆的畫面。
前農委會主委蘇嘉全青菜一把5元的談話,去堵他身心障礙的岳母,讓他難堪。
雄雄想到就去堵李遠哲,問他後不後悔挺扁。
改朝換代後,媒體謹守本份,不會動不動就去堵官員的家人。
所以,不會因為毒奶風波去堵劉兆玄在食品工業研究所上班的老婆,也不會去堵周美青和馬唯中,問她們馬英九民調下滑的感覺。


一樣是丟雞蛋抗議,
北社要向陳雲林丟雞蛋,是強暴侮辱罪。
中日斷交時,馬英九丟中日本特使,是熱血青年、英勇愛國、表達嚴正立場。


一樣是白米詐彈客楊儒門,
因為抗議的對象是扁政府,所以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是為弱勢發聲的英雄,引起各界聲援。
如果楊儒門抗議的對象是馬政府,一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偏激份子,造成人心不安,引起各界撻伐。


一樣是八掌溪事件,
發生在綠營執政,無限上綱,中央級官員下台負責。
如果發生在藍營執政,媒體一定定調是地方層級的疏失,中央變成是震怒者和危機處理者。


一樣是黨內不同的聲音,
李登輝執政,把趙少康塑造成政治金童,來進行政治對抗。
阿扁執政,抓幾個人當棋子,塑造成開明改革青壯派,給他們很大的發言空間。
馬英九執政,壓制雜音,完全鞏固領導中心。


一樣是蓋棺論定,
偉大蔣公的功過是非,從以前到現在,討論了三、四十年。
王永慶曾振農過世,生前的事蹟,媒體報導洋洋灑灑,長達數日。
唯獨一人,不能擾他在天之靈。


一樣是颱風造成人財損失,
綠營執政,是人禍、官僚殺人。
藍營執政,是天災、全球氣候異常。


一樣是斷橋,
民進黨當家,高屏大橋斷橋,大罵民進黨。
國民黨當家,后豐大橋斷橋,還是大罵民進黨。


一樣是重大建設,
高鐵高捷雪隧,得不到祝福,一有狀況SNG馬上到。為了一片破玻璃,可以連線報導一整天。
北捷通車一延再延、貓纜地基流失,小case啦,不會變成風暴,更不用誰下台。


一樣是萬言書,命運大不同。
澄社給阿扁的萬言書,媒體如獲至寶,原文刊出再加特稿再加社論再加讀者投書。
王永慶給馬英九的萬言書,謝謝指教。


雙重標準,讓是非被扭曲。
雙重標準,讓見解被操弄。
雙重標準,讓情緒被撩撥。
各位鄉親啊,這樣的雙重標準,非國家之福啊!非人民之福啊!


台灣人真悲哀啊!
台灣人要覺醒啊!

下港郎 在 星期六 十二月 06, 2008 8:40 pm 作了第 6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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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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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5-02
文章: 4801
來自: 古錐可愛諸羅山社

發表發表於: 星期六 十一月 29, 2008 10:57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終於有人寫出一篇膾炙人口公道文章!看完以後直呼暢快!這一篇充份將綠營台派所有人物給團結在一起,說中我的心坎裡!

綠營台派每一個人實在有必要好好閱讀此文章,讓大家瞧瞧為什麼我們鬥不過中國黨?

一視同仁,要挺就挺台派全部,要打就專打中國國民黨!

開版大瞬間又給予了我無限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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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港郎



註冊時間: 2008-02-28
文章: 10


發表發表於: 星期六 十一月 29, 2008 11:05 pm 文章主題: 謝謝tselu大大的回應 引言回覆
謝謝tselu大大的回應

統媒是台灣最大的亂源

歡迎大家轉貼和轉寄


大家要加油

衝破統媒的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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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貓空纜車從規劃到營運階段始終頗有爭議,通車至今一年多的時間更是凸槌
不斷、狀況百出,大小事件累積不計其數,連臺北市政府的內部民調都顯示
,民眾對貓空纜車不甚滿意,如今因為貓纜第十六號塔柱基座底下被雨水掏
空二點五公尺的緣故,面臨暫時停止營運的命運。

貓纜一向被馬英九、郝龍斌視為重要的市政政績,然而面對層出不窮的大小
狀況,令人不禁疑,這項公共建設無論是目的、安全或效益是否符合大眾的
期待和目標。

2007年7月4日貓纜正式通車營運,在啟用典禮上,台北市長郝龍斌致詞時特
別感謝「前市府、議會團隊」支持,給足馬英九面子。馬英九毫不客氣且十
分得意的說:「有人說我市長八年沒建設,只會跑步、游泳,現在證明,我
還會蓋纜車。」結果,貓纜真的很不給面子,當馬、郝兩人搭纜車下山時,
系統突然停機,使纜車搖晃碰撞,纜車走走停停,滯留空中長達十五分鐘。
由於中午天氣炎熱,包括馬英九、郝龍斌在內的受邀乘車貴賓、媒體受困悶
熱車廂,人人汗流浹背,叫苦連天。

2

營運第到第十八天,竟然發生因轉角一站的纜車皮帶驅動輪故障,全面停擺,
在台北酷夏達到三十八點六度歷史高溫之際,五十七個車廂、三百二十三名乘
客卻被困在半空中長達兩小時,車廂內悶熱宛如人肉小籠包!

由於通車後事故頻傳,市民滿意度低落,北市府研考會於去年七月十八日至二
十日調查發現,市民對於貓空纜車滿意者僅十四%,不滿意者達三十二%,不
知道或沒意見者佔五十四%。

3

貓空纜車屬於重大公共建設,令人驚訝的是興建之初並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且免辦建照、雜項執照,也免擬水保計畫。馬英九只為了趕工就便宜行事,透
過台北市工務局於九十四年十二月發文直指貓空纜車是「機械遊憩設施」而非
「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不必辦理環評,免辦建照、雜照,且排除適用建築法
申請許可,貿然核准興建。在貓纜動工之前,環保團體與貓空居民就曾多次陳
情,希望貓纜動工前應進行環評,做好水土保持計畫,但是馬英九仍強硬拒絕
、執意趕工,才會釀成今日的災難。

4

離譜的還不只一樁,T24塔柱是蓋在山區舊溝渠結構上,這會阻斷山區排
水系統,如此設計相當不當,豪雨時可能導致水流沖刷基座,引發土石掏
空危害。T24塔柱塔柱基座左、右兩側都存有舊溝渠結構,溝渠寬約30公
分,溝渠內已滿布沙土、落葉,深度只剩5到15公分;當地居民也說,這
條溝渠至少有3、40年之久,是以前農民作為排水、灌溉之用,無法理解
市府為何會把塔柱興建在水溝上,使水溝失去功能。

2

此外,貓空纜車T十五塔柱基座依原設計,右側應完全覆土,但卻被發
現基座懸空一百二十公分,基座下方部分環襯金屬也嚴重生鏽,並無水
泥覆蓋,疑似偷工減料。

6

7

T十六號塔柱被掏空的洞大到慘不忍睹,不只T十六號塔柱,位在貓纜指
南宮站正下方的T二十號塔柱,原本應該深入岩盤的基座,與地面接縫
處已出現二十公分高的懸空落差,底部也有寬約一公尺的大裂縫,內部
鋼釘裸露,宛如「缺角柱」,顯示這根塔柱也有崩塌危機。台北市議員
莊瑞雄質疑貓纜還有九處塔柱地質不良,必須立刻補強。

8

9

至於受創嚴重的T十六號塔柱,四大技師公會已經建議必須遷移。四大
技師公會團隊發言人、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施義芳表示,T16塔
柱崩塌主因在於天然地質條件不佳,據歷年航照圖顯示,塔柱所在的下
邊坡為舊有崩塌地及向源侵蝕的上游,雨水容易集中從下方往上游接近
塔柱方向侵蝕,屬於環境地質上的敏感地區。

施義芳說,T16塔柱基座井式基礎裸露超過四公尺,原始設計可承受三
十噸的地震力,如今基座既有配筋量減少,下邊坡也未能提供有效支撐
,已不符合原設計的安全需求,T16塔柱應優先遷移。

901

902

903

904

上面這四張圖是貓纜T16塔柱「BH-2」鑽孔地質剖面圖。

1001

1003

貓纜停駛以後,連動影響周邊店家的生意更是冷清,貓空商家已經倒
一半,剩下的生意也掉了七成,整個貓空,空空如也。沒有觀光人潮
,至少還有民眾來逛動物園,不過十二月六號開始,每逢週末,捷運
木柵線也要配合內湖線的機電測試,而暫停營運,接下來的一個月,
連動物園周邊商家不免都皮皮剉。

11

除了店家生意滑落,網友Billypan也觀察到因為T十六號塔柱山壁整
個崩塌的關係,下方的社區住戶約有好幾百戶受到衝擊,房價也是山
崩式的下跌。

12

網友Billypan甚至透過濟部中央地質局的資料以及Google Earth查詢
到貓纜T十六塔柱附近就是斷層帶。

14

貓纜是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一意孤行的決策,花費十三億元引進的法國系統,
在台灣明顯水土不服,真是大爛攤子,營運十五個月,營業收入約二億二千
餘萬元,停駛後每月減少營運收入一千五百萬元,十月二日停止營運至今市
府已花費約二千萬元整治搶修,除了必須耗資一億三千萬元進行T十六塔柱
邊坡整治工程之外,台北捷運公司目前每月仍須花費一千一百餘萬元支應貓
纜營運管理費用。耗資13億的貓纜成了現在這模樣,到底誰該負責?

carloj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政府~法治~媒體~支持群眾~還要繼續睜眼說瞎話嗎?

事實勝於雄辯已經不符合這個時代了,曾參殺人似乎才是目前台灣社會的最佳寫照!

媒體說:你有罪,不得辯解!法治會立刻跟進~台灣人民會被撲天蓋地的資訊充斥,無法思考!

政府說:你有罪,無從辯解!媒體會立刻跟進~台灣人民依舊無法得到足夠訊息。

我們看此則新聞黃永田扯落邱毅假髮遭移送北檢

寄件者 蚯蜴

當眾扯落他人的假髮,確實如邱毅開記者會所說,此行為等同當眾脫他衣服一般。

我不鼓勵此行為,但邱毅在爆料時,是否有確實查證事實?

寄件者 蚯蜴

這些對一般沒有辦法聚集媒體

這些對一般平民百姓

這些對一般默默無聞的人

可以反駁嗎?可以平反嗎?可以阻擋他的爆料嗎?

這又是何等的傷害呢?

=======政府的作為~法治的展現?

寄件者 蚯蜴

故意犯蘇安生,直接的人身攻擊加上媒體大篇幅報導,並且在鏡頭前面大鳴大放。

這是何種犯罪?

台灣的法官?台灣的檢察官?台灣的律師們~你們的良知跟正義呢?

寄件者 蚯蜴

告訴乃論?

蘇安生踢扁後,是被警察強制”帶離”

而扯邱毅假髮的黃永田卻是被”壓制在地”

======檢查官的速戰速決?

黃永田快速的被提起公訴,強制罪,邱毅還沒提告!

而蘇安生卻是要等到陳前總統提告,的告訴乃論公然侮辱罪?

這是什麼標準?

台灣人民~媒體~還要繼續為這樣行使公權力的政府辯解嗎?

還要繼續為這樣的政府護航嗎?

哪天會不會輪到自己?

輪到自己沒有機會辯解?

輪到自己沒有能力反抗?

輪到自己被污衊而不得澄清?

台灣話要哭沒眼淚時,或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是否正應驗了中國人對台灣人所說的:誰理你啊!

carloj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Dec 10 Wed 2008 00:43
  • 選擇

最近馬總統政府(簡稱馬桶府)作了很多我認為人神共憤的事情

相信台灣派的朋友們都會想

"為什麼?"

"怎麼會選出這樣的執政者?"

"台灣鬼打牆了嗎?"

我由衷的相信 深藍支持者對馬桶的作為

是百分之百的認同的

所以在他們眼中"馬英九沒有做錯任何事!"

對於這個觀點 我是贊同的

我突然想起這陣子我妹跟我弟為了一件事吵架

這事情不大 實際上是我妹錯

我建議她道歉 讓事情好收尾

她去跟我弟道了歉 也就好了

一家人沒什麼太多好計較的

你好就是我好就是大家好

就像美國或是任何一個正常普通的民主國家一樣

哪一黨執政 作的事都是為這個''國家"好

就像是台北去高雄要走山線或海線 高速公路或省道 坐火車還搭飛機一樣

方法不同 目標一樣

但是台灣就是很詭異的地方

國民黨這個兒子老是認為中國才是娘 台灣是後母

成天想著要從家裡搬好處送大禮給中國這個沒民主自由的山寨

民進黨當家時為了這個台灣這個媽媽不斷的努力(也可以說努力的不好及不夠)

要以台灣優先 台灣第一的角度向(聯合國)這個村子裡的鄉親們發出

我們是一個"獨立的戶口 不是中國山寨的偏房"的呼籲

現在國民黨當家了

他做的這一些事我們(台灣派)都不該意外

這是它邪惡的本質 (詐騙 威權 獨裁 傲僈 貪婪)

沒什麼不對 選贏了就是要硬著幹 橫著走 你耐它何?

而且它現在走的就是統派一個中國的路數

台灣是民主國家

如果有一天公投結果說要"跟中華人民共合國以某種形式統一"勝了

我再不甘願也要服它 數人頭算選票就是民主

馬桶詐胡總統大選簡摘

醜1(633)選舉時怎麼沒說要用八年來馬上賤賤好?

醜2(我是台灣人)不!你是香港人 美國人 我怎麼看你都不像台灣人

醜3(不統不獨)就是統!還是統的不得了!看他猛舔陳雲林屁眼就知道了~

醜4(台灣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海雞海鞋四項協議沒一件有給立法院先審閱的 人民要決定啥?呼吸還是大便?

醜5(我沒有叫警察搶國旗)沒指示所以警察都越權瀆職?連警察都管不動總統當假的嗎?

醜6(六四不平反 統一不能談)之前每年都參加六四紀念活動 今年選上了六四就都不見蛋?

醜7(譴責中共屠殺西藏人民)現在說達賴不宜訪台是怎樣?

這個國家不正常 也許在藍丁眼裡根本不是一個國家

不然的話馬桶早就被拉下來了

我很懷疑

有投給馬桶的"中間選民(搖擺選民)"是不是身陷在萬分後悔的情境中

民進黨該教訓沒錯

今天受害的會是民進黨一個政黨而已嗎?

[你確定 你有授權國民黨這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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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達賴此時不宜訪台
  • 2008-12-04
  • 中國時報
  • 【陳洛薇/台北報導】

 謝謝,下次再連絡▲達賴喇嘛(左)3日訪問比利時,會見比國總理勒德姆。同一天,針對達賴日前透露希望明年能再訪台,馬英九總統表示,此時此刻不宜發簽證給達賴。(美聯社)

 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日前接受專訪時表示,希望能在明年再次訪問台灣馬英九昨日與台灣外籍媒體座談時被問及達賴訪台問題,馬英九表示,台灣政府歡迎世界各地宗教領袖訪台,但(達賴來台)此時此刻時機點並不適宜,間接婉拒了達賴喇嘛此時來台。

 外籍記者詢問馬英九「第一任內是否會見胡錦濤、溫家寶等北京高層?」馬英九回答,目前沒有任何計畫,但兩岸關係持續進展,例如他見了陳雲林,這以前從未發生過,未來會如何前進與發展不知道,他不會反對見北京高層,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馬不排除見北京高層可能性

 馬英九昨日表示,達賴喇嘛曾經以宗教領袖的身分訪問台灣兩次,政府當然歡迎世界各地宗教領袖來台,不過對於外交部是否現在會發簽證給達賴?馬英九認為,「此時此刻時機不適宜」,間接婉拒達賴此時來台。

 不過,達賴喇嘛過去曾以宗教領袖的身分兩度訪台,並與馬英九兩度會面。馬英九今年七月十四日接受德國媒體「南德日報」專訪時表示,若任內達賴喇嘛再度以宗教領袖身分訪台,「我方將歡迎他」。

 中國大陸強硬警告法國總統薩科奇放棄會見達賴喇嘛的計畫,並推遲原定在里昂舉行的歐盟與中國峰會,及在巴黎舉行的歐盟與法國峰會。

 府:達賴來台不利兩岸氛圍

 外界臆測馬英九婉拒達賴此時訪台,是否有特殊的原因?昨日鳳凰網播放馬英九專訪內容時,同一網頁也刊出中國警告法國總統薩柯奇勿見達賴的新聞,更加引人臆測。

 府方人士表示,總統府內並沒有針對達賴訪台的問題開會討論,馬英九總統之前也未對此議題正式表態,但昨日外籍記者問到這個問題,馬總統直接回答不適宜,顯示對此議題已有定見了。

 府方人士也表示,以現在兩岸氛圍及大局來講,如果此時讓達賴來台,兩岸之前的努力就前功盡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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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找一些資料寫文,想想有必要回頭檢查一下馬先生的政見,準確的說法是什麼...
所以就上youtube去把總統大選的電視辦論會的影片調出來重聽
(為了寫文犠牲很大啊.....冒著高血壓,和嘔吐的風險...)
結果聽了一段就改變主意了,
沒有人比馬先生更能監督馬先生了.....

我想,把這段影片拿出來,內容key出來,對照馬先生上任半年來的"政積",那便勝過千言萬語了.....
那個覺得傷眼睛的朋友,可以看文章就好....

*


打招呼就省略了....

今天,我要在這裡回憶13年前,我的一個夢想,那年我擔任法務部長,到波爾多去看他的法官學校,坐法國的高鐵從巴黎去,在車上打開早報,就看到有一個消息,說全球國家競爭力評比,台灣從18名進步到11名,我看了以後就開始有一個夢想...

去波爾多啊....紅酒好喝嗎?馬兄.....準備好,下面我們要開始囉
預備~~~起

那 一年,1995年,我們台灣的國民所得己經超過一萬塊錢,我想,如果這個速度再努力下去,五年內我們應該可以趕上西班牙跟希臘;然後呢,也許再五年,我們 可以趕上義大利.五年後,2000年,我們真的趕上了西班牙和希臘,我們是一萬四,這兩個國家都比我們少一點,距離義大利,只有五千塊;可是沒有想到,政 黨輪替之後,整個實際情況就變了,我的夢也就碎了;我們到去年2007,我們的國民所得,不但距離義大利有一萬九,距離希臘,西班牙一萬五,連本來輸我們 三千多的韓國,我們都輸他三千多,七年來我們輸了他六千多...

說得倒是沒錯,國民所得多台灣三千的韓國,物價指數倒是在這八年內是台灣的2-3倍,一碗陽春麵要台幣一百多,不過這是被破了n百遍的老梗了.....
馬先生上台半年,科技業開始無薪休假,傳統產業也紛紛輪休,加工區資遣,還有留職停薪變相裁員的,失業率狂漲,中高齡被資遣裁員,剛畢業的社會新鮮找不到工作,馬先生,您倒是告訴我,在您英明的領導之下,今年我們的國民所得會多多少呢?


怎 麼回事呢?這八年來,台灣進步這麼慢,整個世界都在進步,我們卻落在後面;我個人夢碎還是小事,問題是有多少人因為這樣而自殺,多少人因為這樣而失業,多 少人因為這樣而破產,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所以今天我出來參選總統,就是要怎麼樣把這個環境改變過來,讓台灣人不再因為經濟成長慢,生活苦,而感到沒有尊 嚴....

我個人因為對馬先生沒有期望,所以也無所謂夢碎啦!不過馬先生半年來的表現倒是很令我"驚嚇'啊...
多少人自殺就不用說了,帶著孩子自殺的父母,有多麼的走投無路?有父親帶孩子去乞討的,有媽媽去當孩子的.....連竹科的工程師都說,這樣下去要擔心的不是勞資糾紛,而是搶劫潮和自殺潮...
要知道多少人失業嗎,我給你數字?

今年十月失業率四.三七%,失業人數四十七萬六千人,均創下五年來同月新高,但因無薪休假等「隱藏性失業」無法反映出來,國內實際失業情況,遠比主計處公布的數字還要更嚴重。

台灣人不是因為經濟成長慢,生活苦而沒有尊嚴啊,
台灣人是因為經濟衰退太快,生活過不下去,己經沒在想尊嚴了.....
從選前信誓旦旦的經濟成長率6趴,明年度預算還用5點多的成長率編例,後來保4,保3,現在,經建會主委出來說,應該不會負啦.....馬先生,您應該也沒想到吧.....

為什麼會這樣?台灣到底怎麼回事呢?我在這幾年,這一年到處去訪問,到處去看,得到一個結論:

為什麼會這樣?台灣到底怎麼回事呢?馬先生啊,我這半年來是天天問啊.....

第 一,我們政治的不安定,我們看到政黨惡鬥,情況嚴重,民進黨的立法委員,用暴力霸佔主席台,挾持院長不准開會,延宕議事的進行,造成我們很多政治的空檔, 空白....同樣的我們看到政府不穩定,我們這八年來換了六個行政院長,六個財政部長,六個經濟部長,在這種情況下,公務員真的很難作事情...

現在這半年來的政治還真的是超級安定啊,也沒有政黨惡鬥了,立法院一黨獨大,愛過什麼預算就過什麼預算,愛過什麼法案就過什麼法案,沒人杯葛,立法院除了護航,也沒過什麼了不起的法案...有啦,陽光法案擋下來了....大功一件
政府的穩定度也是前所未見啊,遠見的民調,在英明的劉院長宣佈要發放英明的消費券政策以後,還得到這種評價
民調對劉揆不滿意度達五成八三,比滿意度二成五四的兩倍還多,與就任百日時相較,滿意度降近九%,不滿意度增逾十二%;對內閣不滿意度五成五九,同樣比滿意度二成三五的兩倍還多。
這麼高的不滿意度,整個內閣還中流砥柱,打死不退,也難怪主打政府穩定的馬先生對劉揆非常滿意了.....
連馬先生的粉絲報民調都點名財政部長和經濟部長下台,沒關係,請您們一定要撐下去,
股巿沒有藥方沒有關係,二萬點是玩笑,我也知道,財政部長可以卯起來多發一點公債也ok,
你們就給我在那裡好好的給我杵著,
下回這就是馬先生的政績---超穩定政府...

然後我們看到政策不確定,核四說停建一下又復建,這一來一往,我們整個國家損失了四千億...尤其是像兩岸關係,陳總統宣佈要三通要直航,八年來都沒有作....這造成了同樣的八年來民眾無所適從,民眾苦了八年,忍了八年,真的是感覺到忍不下去了....

政策的確定性啊,馬政府的表現也很傑出啊,三聚氰氨的檢測標準一下2.5ppm,一下0.05ppm,這一來一往,就使得全界各國對台灣出國的乳製品發出警告,加強檢驗,
我不能說馬政府政策不穩定啦,應該說馬政府的政策充滿了驚喜...
說好某天要漲的油價,一不注意,早你個兩天漲,迅雷不及掩耳
說好要下午會的馬陳會,硬是要突襲早上七分鐘快閃,
只能說,有創意,欽敬欽敬....
尤其是兩岸關係(哦,這個馬先生特別傑出啊.....)
開放八個機場,歡迎歡迎熱烈歡迎中國的觀光客,來台拼經濟,....結果小貓兩三隻...
cepa被吐嘈,就跟上國特使簽什麼四項協議,
自從上國使前使張公銘清被嗆跌倒之後,為了恭迎陳公雲林來台,
特別動員7000警力,清空高速公路,機場,還有國旗,讓陳公雲林來台飯店吃透透,
之後還要開放中生來台念書,開放中資來台投資,承認中國學歷,
嗯~~~也許是新三中吧,馬先生,加油,好嗎?

更 重要的第四點,高官不清廉,我們後來才發現,2000年陳總統就職,5月20號,2天後,總統府副袐書長就找了總統府會計處的科員,來設立一個帳戶來開始 炒股票,中華民國有始以來,沒有人在總統府裡面用公家的人力來炒股票的,然後緊接著,六個部會,首長或副首長分別涉嫌貪瀆,這種情況,在政府遷台六十年 來,中央政府從來沒有出現過,地方政府除了高雄巿政府以外從來沒有出現過.....


阿扁現在是在牢裡了啦,有証據,拿出來,什麼罪名都抓去關啊...
不過話說,馬先生,反正您是在二線,
平常您在游泳,健檢和上通告之餘,我還真希望您和總統府的大家通通跳進來炒股啊
股巿一定會蕭萬漲,馬上好,上看兩萬點的啊...
退一萬步,您還是可以拿請連爺爺吃飯剩的國務機要費出來奮勇救股巿啊,
不要拿我們的勞退基金,郵政儲金,國安雞金出來填海,這樣不好啦....

那個政府遷台六十年來這段,還真的讓我噗哧笑出來了吔
連爺爺和伍叔叔兩個人錢匯來滙去,淘空來淘空去的時候,他們倆是什麼官啊?
以前立法院也有一個胖胖的劉爺爺超貸15億還拿佣金,也是我夢到嗎?
看看這個新聞吧...快二千億被淘空啊,被你們叫海角七億的阿扁一定是氣到不想吃飯啦.....



*
這就是我們看到的情況,再加上社會的對立,情況很嚴重,台美的關係也在退化,整個社會讓我們感覺到不是我們憲法所說的,民有,民治,民享,而是民進黨有,民進黨治,民進黨享.....

哦哦哦,講到社會對立,我真的不能同意馬先生你再多了,
看看我們家警察,還寫了打你們這
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樸實的台灣人也是剛好而己,
算是能為您這句"社會對立"下最好的註解啊,
台美關係呢,我是不知道啦,但我倒是記得,我們快要不惜和日本鬼子打仗了是吧,馬桑....
國民黨完全執政,民進黨完全負責,
現在當然是國民黨有,國民黨治,國民黨爽啊.....

在 過去這八年當中,真正受害最深的,就是陳總統嘴裡面常常說的三中,中小企業,中低收入戶和中南部;中小企業去年被廢止執照的超過四萬家,超過過去的一倍; 我們看到中低收入戶,這幾年家戶所得少了一萬多塊錢,不但沒有增加還減少;更重要的是中南部,是最支持民進黨的地方,可是過去八年當中,他們受害最深,失 業率最高,成長最慢;尤其高雄巿,在過去的六年當中,都是全國的前五高,有三年還是拿到全國的第一名,在這種情況底下,我們真的是感覺到,民進黨對不起三 中,民進黨真的是對不起三中...

要講誰受害最深啊,馬先生去聽冰冰阿姨演唱會的時候,怎麼沒問她為什麼要關一堆連鎖店哩...
失業率,所得啊,不用多說,看新聞就有...

國內關廠失業情況已經相當嚴重,九月及十月關廠失業者增加三萬五千人增加速度之快、幅度之大,創歷年之最;其中,製造業關廠失業者增加一萬九千人最多,其次是住宅及餐飲業一萬一千人、批發及零售業五千人。

主計處表示,無薪休假雖未反映在失業率上,但已影響到薪資,今年上半年名目薪資成長還不錯,但下半年明顯趨緩,一至九月平均薪資僅較去年同期增加○.八八%,增幅是六年來同期新低,經常性薪資增加一.○二%,是三年來同期新低,九月平均薪資甚至負成長三.○六%

扣除物價漲幅後,今年一至九月實質平均薪資與實質經常性薪資分別減少三.○九%及二.九五%,均創下一九八○年調查以來、即近二十九年來最大減幅.

那麼,要怎麼辦?
我們要作的方法就是趕快把經濟提振起來,利用我們提出來的十二項愛台建設,投資四兆,能夠創造2四
兆 以上的產值,創造12萬以上的就業機會;然後產業再造,把傳統產業創新加值,把四大服務業,金融服務業,觀光業,醫療服務業,再加上文化創意產業,真正的 創造二十萬以上的就業機會;然後全球連結,我們要跟美國,跟韓國,跟日本,跟東南亞,乃至跟大陸簽定自由貿易協定,或者其他區域經濟的整合,我們希望能夠 把台灣變成亞太的集資中心,全球創新中心,變成台商的全球營建總部,外商的亞太營建中心..

愛台12建設是還沒作啦,但是擴大內需也夠經典了,編了一堆錢,一千萬蓋廁所的啦,一億漆路橋的啦,重點是,還執行不完哦
還有那個電腦選的近賓士專案,專挑有錢人送錢給他們......沒看過花錢這麼隨機又隨意的政府
英明,真英明....
台灣走到今天,有沒有變成什麼創新中心,集資中心,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台灣的股巿,變成外資的全球提款機中心是真的啦
美國,韓國,日本,東南亞也沒跟我們簽什麼偉大的東西,倒是跟中國,協定一條接著一條簽,
我不知道這年頭沒打輸仗,也需要跟人家簽片面最惠國待遇...

我是看好台灣的,謝先生是看衰台灣的,我看到台灣有機會,所以我要投資,要建設,要給後代創造機會,我走遍了台灣,本來大家說"台灣錢,淹腳目",現在說"台灣債,淹肚臍",我們希望,我們要悍衛台灣的未來,我要不但作一個悍衛者,我要作新台灣的開創者......

我寫一篇文的忍受度,只能聽馬先生扯六分鐘的謊,
現在再回頭看
台灣人,覺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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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如果有一天 Si un j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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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果醬卡羅 | carlojam


寄件者 果醬卡羅 | carlojam


這陣子非常看不過去一些網路上的人發表譴責群眾暴力的人

你有去現場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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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只會坐在電腦前打嘴砲?(反正深綠的就是粗魯鄙俗的暴民?)

我去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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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裡沒有暴民 那些人都是我的叔叔伯伯 阿姨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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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工作之餘喜歡喝喝小酒 唱唱有粉味卡拉ok

檳榔就是多少會吃一點 女兒老婆規勸還是會抽個煙

講話粗魯會罵三字經(問候馬您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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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些人的熱情都是我那些讀台大哈佛的叔叔伯伯們都比不上的

有人被欺壓了(搶奪折斷國旗 強迫插國旗機車改道 暴力折斷女生手指 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強迫店家拉下鐵門禁撥台灣之歌 擋下每一部插國旗的車輛盤檢 檢察官濫權羈押民選首長實行政治迫害 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媒體公審 立法院不管是過半還是上達70%都不審陽光法案 廉政法案 通過的違憲法條還是照施行不誤 一向只嚴辦綠色政治人物 藍色全都輕輕放過 最差也都還有棄保背著上億資金潛逃到大陸享福 太多了林北實在列舉不完~幹!)

他們會站出來相挺!(台灣主體意識) 支持!(野草莓學運的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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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繼續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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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這不是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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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威權復辟 這是曾經消失過的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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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出來 爭的是兒孫的未來

我們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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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站出來的時候大家都不會退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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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你不為自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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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將不會再有發表意見的權利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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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來的一點都不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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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幾十年來衝撞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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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的靜坐 不會讓萬年國代退席

安心的被摸頭 不會有總統直選

傻傻的等待 教育不會改革

靜靜的睜眼去看 咬著你肉的狗不會還一口骨頭給你

一條條寶貴的生命在燃燒 化成了灰燼

一個個絢爛的青春被監禁 熔成了苦難

才有今天的一點點自由民主與法治

年輕人!站出來吧!

張大你的雙眼用live看清楚這個政府!

是怎樣的糟蹋台灣

是怎樣的侮辱台灣人

是怎樣的打擊異己

是怎樣的圖謀私利

利用政府這個公器吸乾人民的血汗錢

踐踏民主自由的價值





最終~

我們將討回本來就屬於我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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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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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快報》2008.11.15_00 版權所有者:南方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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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80歲的老翁為了抗議馬政府對陳匪雲林的態度,

在11月11日中午十分於自由廣場,

以最沈痛的方式自焚表達抗議,

馬上為「野草莓學運」靜坐學生與民眾救起。

這位老翁自稱為劉柏煙,為KMT老黨工, KMT馬上否認,

由那個曾是新黨、親民黨,

 後來又跳回國民黨的李姓男立委表示,

由於劉老先生在2000年沒有黨員重登記,

所以不算KMT黨員!


(轉載自spiederhttp://drspieler.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2.html) ----------------------------------------------------------------

看清楚了~當你有一天牴觸到KMT的利益

它會毫不留情的踢開你 視你為糞土!

這就是這個政黨對其支持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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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說過~

事實上沒有一條法律可以辦阿扁

今天他被收押(包括一干泛綠首長)

就是告訴大家

現在要抓人關人

理由都不必了 這就是現在的台灣

自由.民主.法治
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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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蘇治芬11月4日清晨遭檢調單位強制拘提,
檢察官並以罪嫌重大、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然未獲法院認可,僅裁示以600萬元交保。
蘇治芬為示清白拒絕交保,展開絕食。
今她以口述方式控訴檢方污陷,並直指遭政治迫害。
檢方對外宣稱證據明確。但證據真的明確嗎?

請你耐心讀完整個案件的始末再行判斷,

到底是蘇治芬真有涉案,還是白色恐怖的烏雲,又再度快速漫延在台灣的天空上?!

歡迎轉寄!

***

以下轉貼(版權): Email

我為什麼拒絕交保、絕食抗議

── 蘇治芬於雲林二監口述

蘇治芬:「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

我要表達我為什麼拒絕交保,因為他使用的是公器,所以我們就必須在他的公器裡面接受它的宰制,但是這個公器是國家賦予他的權力,但是如果他行使得當,而且這個程序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我可以接受,也願意配合調查,但是在他行使公器裡頭,我認為它行使過當,過於腐爛,對於一個政治人物不知道尊重,咱們是反對運動的政治家庭出身,政治廉潔對咱來說是很重要的,咱政治操守這麼廉潔,這款的人應該是要得到社會人的尊重,但是我這麼做的時候,今天是你們反而利用公器扣住我們,然後扣住我們這種涉嫌貪污那麼重大的帽子,就算未來我在法庭上,被無罪開釋,但老實說這段過程,如果以國外來講,你無罪開釋可能社會會還給你一個公理,但是以台灣現在的媒體它不可能還你一個公道,到時候我們無罪開釋的話可能在報紙上就只有這麼一點點(手比小小一個方塊),就好像邱義仁一樣,起初他被收押時我就心裡很不舒服很難過,所以今天我會拒絕交保。

我也覺得因為邱義仁的代誌……讓我覺得……因為你說邱義仁污錢的話,我絕對不相信,我們對邱義仁認識太久,你說邱義仁你會認為他有污錢嗎?(問她妹妹蘇**),我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會污錢,所以我覺得這種東西…這種東西…是讓我覺得…覺得……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公器的宰制,所以我今天就想說你,想說我怕被關,我們在聲押庭上不是二邊在對談嗎?(說現場的狀況),我不怕被關,我也不怕坐牢,我願意接受配合調查,但是我覺得你們的程序一定要嚴謹一定要尊重,因為我們還是無罪推定論,所以目前我還是個無罪推定的人,所以你也要尊重我目前當個無罪推定的人。

我的意思就是說,你的証據要相當充份,但是他在聲押庭的時候完全舉不出來啊,你知道嗎?他的提示是怎樣嗎?他就是這樣子用(手比公文的高度),我們有監聽譯文一堆,你就用這樣就對啦(手又再比一次),像道具! 他像道具一樣就是監聽譯文,這算哪門子啊! (敲桌),這太過份了吧,我們是民選的首長,現在不要說咱是一個縣長或咱是一個民進黨員,就算台灣老百姓他們也不該這樣子,我是說我這件事要凸顯以後你們地檢署要聲押,你要聲押一個人要有充份的把握還有你要有充份的証據,還有你一定要尊重當事人,我覺得太過……像我們這種人被他們踩在腳底下(歎氣)……這樣我用一世人……

我已經參與政治三十冬,我三十冬裡面……三十冬裡面……啊!我是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人家一直要拿錢給我們,咱一直不跟人家拿,現在反過來變成這樣……

勇伯(按:李進勇,蘇治芬偵訊時之陪同律師,曾任基隆市長、法務部政次)問我為何要拒絕交保,我告訴他我為什麼敢進來被它收押,我跟他說的很白,我要抗議這種……對抗宰制的工具,我不願意成為被宰制的工具,所以我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我也跟他說,你不用擔心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已經做到這樣了啊…這麼的窮,做縣長是越做越窮,交保金六佰萬,不然你有多少錢(問勇伯)? (縣長仿勇伯語氣:撿撿有佰凸萬),審判長對我說做一個縣長選一個舉花幾仟萬,怎麼可能沒錢,我說你不知道我們的選舉原本就是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寄付。

我不願意成為一個被宰制的工具,邱義仁被收押,我以一個三十幾年的朋友的交情,讓我思考很多,讓我對目前偵查的過當,然後對一個台灣民主幾十年應該被尊重的人物,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待遇,讓我真的覺得很悲哀,所以就是從邱義仁的事件到這個,我應該要用另外一種方法,去跟台灣人說,我參與政治一世人,如果到最後地檢署以這種方式來對待我的話,應該有所反擊,我用我的身體來表達。

我有一句話:「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打拚成這樣只是想要樹立一個典範而已,不然參與政治是要做什麼。要跟台灣人說,一個應該受社會上尊重的人,敬重的人,像這種重大貪污,又六佰萬交保,是要去哪裡拿六佰萬?它把我們當成是誰?當成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嗎?

縣政的部份,交給李副縣長,你跟應元說一下,有關縣政的部份,讓他扛這個重擔,跟他謝一個多謝。

我想跟縣府的同仁說,我跟你們在一起三年,雖然我曾經疾言厲色過,但是在公務上我謹守分際,尊重公務人員,從來不曾要求過公務人員蓋過一顆你們不想蓋的章,那如果同仁們知道,你們相信我的清白,那就請你們用msn或email告訴我的孩子………我比較放心不下我的孩子。

(蘇治芬 口述 幕僚於雲二監 整理記錄 2008.11.06 09:30)

註:蘇治芬遭拘提迄今52小時…未進食

《蘇治芬聲明2008/11/05》

押人取供,未訊先決

蘇治芬拒交保 絕食抗議政治粗暴介入司法

11月4日凌晨6點,雲林檢調單位在未經約談調查的情況下,大舉搜索雲林縣政府縣長室及縣長官邸,並以莫須有之罪名拘提本人,歷經十多小時之疲勞訊問,11月5 日凌晨3點雲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元交保。經嚴肅考慮,本人決定放棄保釋,以示抗議,其理由如下:

1、 雲林地檢署未經任何約談行動即大陣仗的拘提、搜索動作,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及比例原則,並於偵訊過程中於當事人未全部到案的情況下,即逕自於早上十點對外發布不實之新聞稿,聲稱四人已全部到案偵訊完畢並將提出聲押,顯見是預設立場未訊先決。

2、 檢方在未掌握任何不利本人之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僅因廠商之羈押日期將屆,即輕率拘提並聲押一縣之長,可見是押人取供,無限上綱,難怪其聲押遭到地院駁回,而且地院亦認為本人絕無串證逃亡之虞,可見檢方先前之大動作純屬多餘。

3、 雲林地檢署一連串背離常理,匪夷所思的行動,已經逾越法制應有之常規,本人認為這是清白抹黑、人格謀殺,是政治粗暴介入司法。尤其特別選在陳雲林來台,中南部縣市動員北上嗆聲之際進行這樣的司法突襲,其動機更是啟人疑竇。

4、 貪污的刑法一定要有積極證據才構成偵辦要件,但檢察官在對我連番疲勞訊問時,本人及律師一再要求檢察官依法提示證據,讓我說明,但檢察官完全提示不出來。

蘇治芬自從政以來,一向清廉自持,為人行事雲林鄉親可為共鑑,如今遭此不白之冤,本人在此對雲林地檢署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對於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本人亦不能接受。既無證據顯示本人涉案,當然只有無保開釋,才能還本人之清白。為表達抗議,本人已開始絕食,感謝雲林鄉親對治芬的聲援和支持,我以生命向大家保證,你們的縣長絕對是清白的,我也要呼籲縣府員工同仁們,不要受此事件影響,各自堅守崗位,在副縣長和各單位首長領導下繼續服務縣民,做我們該做的事。

04/11 2008 TUE 10:12 FAX

(按:上所顯示為雲林縣政府收到地檢署傳真時間)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的疑點)

一、

1蘇治芬係現任雲林縣縣長,雲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主任委員;陳勇兆則係林縣工商發展投資(按:漏「策」)進會總幹事;葉安耕係明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前曾因法定抵押權問題與銀行涉訟,經蘇治芬之母蘇洪月嬌之施壓幫忙,得以順利解決,葉安耕因此感念蘇洪月嬌,於歷次選舉均出錢出力幫忙,蘇洪月嬌去世後,葉安耕轉而成為蘇治芬之大樁腳,在治芬競選縣長時,出力甚多,二人情誼匪淺(按:以上這些文字,比較像敵對陣營的競選文宣吧?!);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按:漏「、」頓號)黃鴻斌四人為璟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璟美公司)股東;黃揮原係現任雲林縣環保局長,鄭木聰係雲林縣環保局業務承辦員。

2 璟美公司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總投入之資金高達近7000萬元,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之資金壓力甚大,且一旦未能取得操作許可,所有之投資將成泡沫,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因此非常心急,遂請與蘇治芬熟識之葉安耕幫忙設法,葉安耕遂表示「可以拿500萬出來,讓我去講講看。」葉安耕旋前往縣長室拜見蘇治芬,在縣長室,葉安耕向蘇治芬表示「璟美公司的操作許可證,如果可以就核發給他們,這樣他們才可以順利營運,我工程款才能順利兌現領到錢,改天如果你選舉,他們也會幫忙贊助(金錢)。」以此暗示蘇治芬璟美公司股東願意行賄之信息。95年9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交還給葉安(按:漏「耕」字)保管。(按:新聞稿發出之際,檢察官還在對蘇進行疲勞訊問,葉某也可能同遭類似對待。即使葉安耕片面作出供詞,沒有對質,如何證實真偽?)

4(按:漏小標「3」)96年4月30日,葉安耕提示上開支票獲得兌現,同年6月起至97年1月間止,蘇治芬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葉安耕領取上開款項。(按:陳勇兆在新聞稿發出時,因舅喪向縣府請假,當日根本未被傳喚出庭。疑點同上。)

二、

1林文優、黃鴻彬(按:與前之「斌」有異)、高朝國、張晉彰、林尚永基於行賄公務員之犯意聯絡,於91年11月28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自璟美公司元大銀斗信分行帳號0183213427800提領150萬元後,由高朝國於翌日將其中之50萬元親自送往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其中100萬元則交付給當時之環保局長顏嘉賢),希望鄭木聰在審查璟美公司所請之設置許可證時能予以放水,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以便能儘速取得設置許可,鄭木聰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該50萬元,使璟美公司得以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並於92年10月3日順利取得設置許可。

2 92年10月3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璟美公司取得設置許可後,開始進行下一階段之程序,即公文「跑件」,公文除了要照會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室,包括地政局、環保局、農業局、工務局等,以取得地目變更、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為求速度能更快一點,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基於行賄犯意聯絡,於92年10月3日後某日,由張晉彰代表將10萬元親自送至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鄭木聰基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亦欣然接受上開10萬元。

三、璟美公司原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設置垃圾掩埋場操作許可證時,係以申請每日處理之數量195公噸、每月5850公噸而取得免作環境影響評估,許可興建垃圾掩埋場,並於取得垃圾掩埋場使用執照後,自95年4月25 日申請核可試運轉後即違法超收垃圾量,本案操作許可證核發期限雖係至100年8月31日止,惟許可證上註記「有效期限屆滿前,掩埋場容積已飽和時,應立即停止營業」,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人為能繼續違法超收垃圾以謀取更多不法利益,希望環保局長張揮原能在垃圾場高層(高層的高度愈高,垃圾就堆的愈多)、空氣及水的檢能放水(按:漏標點符號)經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四人商議後決定,基於行賄的犯意聯絡,推由林文優於97年7月17日,親自前往彰化市建寶里介壽南路14 巷45號住處,將50萬元親交給黃揮原收受,黃揮原亦未推辭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而予以收受。

四、本署檢察官於97年11月0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組、雲林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兵分12路,搜索雲林縣政府、官邸、雲林縣環保局等12處所,並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訊問後,以上開四人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按:字級與格式為地檢署原新聞稿之字級及格式)(按:陳勇兆根本未被傳喚出庭,請見「陳勇兆:我願意和所有人對質(11.04)」、「陳勇兆:拿錢就槍斃(11.06)」。地檢署新聞稿完全捏造事實,憑空杜撰。)

疑點一:新聞稿指承辦人鄭木聰91、92年即陸續受賄,當時縣長為張榮味,蘇治芬根本尚未就任,檢調偵辦時完全未傳喚張榮味及其任內的環保署長,是否選擇性辦案?(蘇治芬就任雲林縣縣長時間為94年12月底)

疑點二:蘇治芬4日清晨遭帶走,拘押時間長達13小時直至隔日凌晨,明顯違法。

疑點三:既然蘇被偵訊直到5日凌晨3點,地檢署卻在4日上午10點,距離拘押蘇治芬不到3小時內,立即發佈罪證確鑿、「訊後聲押」的新聞?

疑點四: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11月4日當天因舅喪本來就向縣府請假,根本沒有出席偵查庭,何來「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陳員又如何被「訊問」及因「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

疑點五:陳勇兆後續於5、6兩日三度到地檢署,且多次上宣傳車聲援蘇治芬,地檢署如罪證確鑿,且認有串證之虞,連新聞稿都發佈了,為何未採取任何動作?

疑點六:雲林地檢署對外宣稱罪證明確,既然如此,便不需再偵查,沒有串證之虞,何須聲押?

疑點七:偵查不公開是司法常識,但本案不論地檢署的發言人或新聞稿,所談的全是跟案情偵查有關的內容,對當事人又無法提示具體事實,卻對社會及媒體無矢放話,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及無罪推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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